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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劳务收入与税法劳务 收入的确认 计量之比较
引用本文:刘金星.会计劳务收入与税法劳务 收入的确认 计量之比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5):95-96.
作者姓名:刘金星
作者单位:山东经贸学院
摘    要:一、主营业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来源说明 税法核算中,填报从事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经济合作等提供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来源于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关 键 词:劳务收入  会计核算  税法  主营业务收入  计量  对外经济合作  饮食服务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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