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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消费法则
引用本文:李光斗.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消费法则[J].进出口经理人,2014(8):72-74.
作者姓名:李光斗
作者单位:华盛智业·李光斗品牌营销机构
摘    要:从一般等价物诞生开始,人们便给“交换”注入了更多个人私利的成分,从而-使“交换”变为“交易”,并有了商品的概念。后来,商品种类不断增加,工业革命打破了商品价值和必要劳动时间的长久平衡,使“人才”可以在同等劳动时间内获得更多回报。交通工具和物流的发展使人们可以接触到越来越多种类的商品,随着商品的远播,渠道和代理机制产生,而这一切生产只围绕着消费者的一个动作展开——消费。

关 键 词:消费者  互联网时代  必要劳动时间  商品种类  法则  一般等价物  个人私利  商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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