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消费法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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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斗.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消费法则[J].进出口经理人,2014(8):7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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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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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盛智业·李光斗品牌营销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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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一般等价物诞生开始,人们便给“交换”注入了更多个人私利的成分,从而-使“交换”变为“交易”,并有了商品的概念。后来,商品种类不断增加,工业革命打破了商品价值和必要劳动时间的长久平衡,使“人才”可以在同等劳动时间内获得更多回报。交通工具和物流的发展使人们可以接触到越来越多种类的商品,随着商品的远播,渠道和代理机制产生,而这一切生产只围绕着消费者的一个动作展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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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 互联网时代 必要劳动时间 商品种类 法则 一般等价物 个人私利 商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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