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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的有关法律问题
作者姓名:陈亚菁
作者单位: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摘    要:在建工程抵押是与现房抵押相对而言的,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个:一是抵押标的物的形态不同,前者是正在建造的房屋,形象进度处于变动之中,后者是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房屋;二是抵押的目的不同,在建工程抵押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以续建工程,而现房抵押是为了融通资金可用于多种不同用途。当前,在我国建造房屋特别是成片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除了施工方垫资、建设方自有资金外,主要还是依靠借款或贷款,由此出现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担保的情形十分常见,但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建工程抵押的规定

关 键 词:在建工程  一般抵押权  抵押担保  法律问题  抵押登记  抵押权人  竣工验收  城市房地产  房屋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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