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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再谈物管企业败诉教训
引用本文:刘志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再谈物管企业败诉教训[J].现代经济,2005(3):57-59.
作者姓名:刘志国
摘    要:编者注:作者在<现代物业>2005年第1期发表了<防人之心不可无--物管企业败诉教训>一文.此文为续篇. 2003年1月,罗××将位于某物业小区的两间自购店铺出租给曹××开店,并将<店铺出租协议>复印件提供给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直接向该店铺使用人收取物业费.

关 键 词:店铺  物管企业  出租方  开店  物业费  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费  败诉  使用人  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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