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公共财政力推新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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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钦芳.长汀县公共财政力推新农合[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8(11):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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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钦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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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长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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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福建省长汀县被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当年7月1日正式启动。为此,县财政配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305万元。从此,农民看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补偿了。最近,笔者就长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和从2006年7月起至2007年3月底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个月的运作情况作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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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汀县 公共财政 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资金 医疗费用 运作情况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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