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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不等于妥协
引用本文:刘志彬.和谐不等于妥协[J].工商行政管理,2007(3).
作者姓名:刘志彬
作者单位:江西省万安县工商局
摘    要: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央从国家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出的新理念。不过,近来个别地方个别人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错误的理解和片面的认识。比如有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制假、售假,考虑到当事人是“弱势群体”,担心“影响和谐”,便不罚不处,放任违法行为,将营造和谐变成了无原则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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