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体系的国际接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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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耀明,王鹏.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级体系的国际接轨[J].当代财经,2003(12):45-4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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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耀明 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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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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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部评级法是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它为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识别及贷款管理的创新与完善提供了依据。虽然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实施IRB法的条件,但认真借鉴新巴塞尔协议、积极准备向IRB法过渡却是很有必要的。只有实施IRB法,才能以新的风险监管理念和先进的风险监管手段。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与管理水平.增强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为此,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在加快建设IRB法的信息数据库、促进国内外银行在IRB领域的技术交流以降低国内评级体系的开发成本、建立并长期拥有一支风险评级的专业化队伍等方面早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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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贷款风险评级 内部评级法 国际接轨 |
文章编号: | 1005-0892(2003)12-0045-03 |
The International Connection of China's Com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Judgment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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