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商誉权法律属性争执之澄清
引用本文:钱矛锐.商誉权法律属性争执之澄清[J].商业科技,2007(2X):286-288.
作者姓名:钱矛锐
作者单位:[1]重庆医科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商誉权的法律属性有人格权说、知识产权说和复合权说三大观点.知识产权是建立在公共产品上的受到诸多限制的非绝对化私权;商誉不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商权权作为绝对的私权与知识产权有着本质区别,复合权说强调商誉权的无形财产权属性,通过与性质最相似的形象权比较可知.形象权仅保护人格形象因素的商业利用价值.而商誉权保护商业形象的人格区别和自我利用价值;复合权说夸大了商誉权的保护范围而存在理论缺陷。商誉权是一种特殊的人格权。

关 键 词:商誉权  知识产权  人格权  财产权  形象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