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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适用于商标代理组织的“法条体系”
引用本文:赖俊杰.新商标法适用于商标代理组织的“法条体系”[J].中华商标,2014(6):41-45.
作者姓名:赖俊杰
作者单位:福建省平和县工商局;
摘    要: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正稿。这部被业界称为“新商标法”的法律之所以“新”,其中一点就是适用于商标代理组织的立法力度空前。

关 键 词:商标代理组织  新商标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体系  法条  会议通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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