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传统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传统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开始向新型体制转变。1992年,深圳率先开展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而拉开了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进行全局和根本性改革的序幕。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根据各方面实际负担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确定并调整。分别建立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资金构成和支付范围由统筹地区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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