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金属管理应由物资部门“抓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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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属再生》理论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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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废金属是我国的一项“特种商品”。在改革中,国家对废金属的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回顾前一段的改革情况,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成功主要表现在:社会废金属资源得到了较好的开发,价值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供需矛盾有所缓和;产、供、用各方基本满意。失误或不足之处主要在于:取消指令性计划,开放废钢铁市场以后,没有相应地确立统一管理的机构,形成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原有的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市场开放的需要,新的制度亦没有建立;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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