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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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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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灵活就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 个人账户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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