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阳光作业”不能流于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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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永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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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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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政务公开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人们形象地称之为“阳光工程”。随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越来越广,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最近,不少地方又将公用事业的公开纳入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的重点。福建省公用事业也将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从5月起,福建省的水、电、气、公交、通信、邮政等公用事业的收费和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价格制定和调整等内容,将全面公开。为此,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相关《意见》,对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做了规定。这意味着福建省公用事业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公用事业将在为民的轨道上发展得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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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用事业 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务公开 能流 作业 “阳光工程” 内容与形式 福建省 村务公开 厂务公开 校务公开 价格制定 《意见》 公开制 推行 收费 邮政 项目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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