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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垄断行为及其对行业的影响——以美国FTC诉高通案为视角
引用本文:刘晓春,熊志远.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垄断行为及其对行业的影响——以美国FTC诉高通案为视角[J].中国对外贸易,2021(3):44-47.
作者姓名:刘晓春  熊志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
摘    要: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简称SEP)是技术标准与专利权相结合的产物,指实施某项技术标准所必不可少的专利。技术标准是一种公共产物,其追求开放性以及公益性。而专利权是私人权利的一部分,被人们视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性”权利,具有排他性。二者之间虽然存在一定冲突之处,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之下,二者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融合。

关 键 词:标准必要专利  私人权利  技术标准  信息技术  垄断行为  专利权  经济全球化  高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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