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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和谐古冶建设
作者单位:中共唐山市古冶区委办公室
摘    要:近年来,古冶区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执政理念,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弱势群体,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持续稳定与和谐。一、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古冶区依矿而建,是典型的资源型老矿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社会阶层十分复杂,困难群众较多,扶贫济困的任务异常艰巨。自1998年开始,古冶区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通过调查发现,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保障标准偏低、保障标准不统一、应保未保和保障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等问题,城乡低保制度对城乡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保障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针对上述问题,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在摸清和掌握全区应享受城乡低保人员的动态底数的基础上,2004年,制定出台了《古冶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古冶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使我区城乡低保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严把“关口”,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变化情况,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居委会(村委会)随时检查、办事处(乡政府)季度检查、民政局随时抽查的动态管理程序,同时坚持“三公示”制度,即社区(村)评议后公示一次,街道(乡)入户审核后公示一次,民政局审批后公示一次。经过三级层层审核把关,有效地避免了错保和漏保现象的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区新增低保对象195户、384人,变更148户,停发192户、358人。

关 键 词:社会救助体系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经济社会发展  城乡居民  困难群众  社会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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