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造适合国情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论我国监事会的功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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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维安,张亚双.如何构造适合国情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论我国监事会的功能定位[J].财经科学,2002,3(2):6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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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维安 张亚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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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天津,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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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目前我国的公司治理研究中,针对怎样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对管理层监督的讨论较多,关注如何有效发挥监事会对管理层监督作用的内容却很少。对监事会功能定位理论认识上的模糊,导致人们在实践中难以解决监事会的功能虚化问题,普遍存在弱化甚至取消监事会监督的倾向。本分析认为,应在明确监事会代表除控股股东以外其他利害相关利益的基础上,突出监事会的监督重点,监督范围,监督手段,从而构造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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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治理 监事会 监督机制 中国 功能定位 |
文章编号: | 1000-8306(2002)02-0063-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1月8日 |
Establish Corporate Governanc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On the Functions of Board of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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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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