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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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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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富银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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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中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19号)中规定: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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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并购 纳税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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