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官员问责制 加强反腐败侣廉建设 |
| |
引用本文: | 于乐昆.进一步完善官员问责制 加强反腐败侣廉建设[J].魅力中国,2011(1):179-180. |
| |
作者姓名: | 于乐昆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吉林,磐石,132311 |
| |
摘 要: | 以引咎辞职为主要形式的问责制度即让掌握公共权力政府官员对其行动负责,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宪政思想,是建立责任政府的必须要求。在我国当前的政治形式之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权力问责制度,对于防止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问责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反腐败体系。
|
关 键 词: | 问责制 引咎辞职 反腐败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