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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十忌
引用本文:李配银.写借条十忌[J].农村财务会计,2002(9):47.
作者姓名:李配银
作者单位:   
摘    要:一、忌空白过失。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得太大,容易被持据人添写其他内容,或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二、忌大、小写不清。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数字前头有空格,或大小不符都容易被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三、忌不写日期。不写日期的字据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四、忌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当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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