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初步实现了把农民负担减下来的目标。但是却导致了农村公益事业的"难办"。特别是农业税的取消,使公益事业成了无米之炊。许多地方除了免收的农业税外,其他费用并没有减少。我们在洞庭湖区的调查表明,山丘区乡镇基本无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而纯湖区乡村二级组织依旧收取所谓的"共同生产费",或者无名目收费,来从事抗洪、排涝、修沟渠。湖区农民负担一般为120-130元/亩,最低的也100元/亩,而山丘区仅为12-15元/亩(水费)。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洞庭湖区作为粮食主产区,农民负担究竟能不能减下去,完全取决于这样一个问题:谁来为农村公益事业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