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继续试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摘    要:建设部:你部《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建综[200513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06年11月。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重大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关 键 词: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 国家统计局 同意 有效期 审批手续 建设部 办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