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教师应当具备的四种主要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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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爱国.浅谈人民教师应当具备的四种主要精神[J].柴达木开发研究,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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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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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令哈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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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古人把我国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并拥有弟子三千的孔子称为“至圣先师”后,人们便把“辛勤的园丁”、“燃烧的蜡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殊荣和桂冠,全都送给了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然而,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真正对得起诸多闪闪发光的称谓,除全心全意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情操、优良的品质和精湛的业务塑造人民教师的形象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四种主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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