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劳务收入是<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范的主要内容之一.准则和制度规定的确认标准与计量办法,不仅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且符合国际会计标准.笔者随同有关部门同志到企业调研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会计朋友对于跨年度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认识模糊,该作账的,没有作账,不该作账的,反而又作了账,造成会计报告信息失真.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问题:1.在年末资产负债表日,简单地按照年度内开始提供劳务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劳务收入;2.在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当某项劳务未全部完成时,企业不确认劳务收入;3.结转劳务成本的方法不符合准则和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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