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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
引用本文:李红梅.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3(7):43-43.
作者姓名:李红梅
作者单位: 
摘    要:村民委员会直选后,有的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不协调,出现了“四权归属”的争执:一是选人权。村委会的直选,虽然选举的主持者为村党支部书记,但由于候选人直接由选民选举,不少村支书产生了失落感,对直选有抵触情绪。二是核心权。支部认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既是领导核心,当然什么都得管。而村委会则认为自己是大多数群众选出来的,是群众的自治组织,村里的一切事情应该是自己说了算,出现了以中心代替核心的现象。三是财产权。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依

关 键 词:农村党支部  村民委员会  中国  农村基层组织  职能关系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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