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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写字楼“售后包租”的陷阱
引用本文:王欢.警惕写字楼“售后包租”的陷阱[J].楼市,2006(14).
作者姓名:王欢
摘    要:A房产公司在兜售其新建成的某地市某地段写字楼时,打出了“售后包租”的字样,允诺凡是向该公司购买写字楼的客户,均可以与其推荐的中介经营商B公司签订“包租”协议,由B公司向购房者租下已购买的写字楼,租赁期为10年,每年支付租金为购房总价的8%。2005年3月,张先生向A房地产公司购买了该新建写字楼的一整层,张先生又依据A房产公司的“包租”承诺,与B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一份。开始一年,各方均按合同约定履行。但第二年开始,B公司不按约定支付租金,B公司的答复为,由于写字楼经营状况不甚良好,资金周转发生问题,因此暂无能力继续支付租金。张先生又致电A房产公司,要求其履行“包租”的承诺,A房产公司辩解说,双方仅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其与B公司之间的纠纷与A公司无关。最后B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破产,张先生虽提起诉讼亦已无用。10年包租转眼成为泡影,张先生追悔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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