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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摘    要:为支持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在2012年底以前,对宣传文化事业继续执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宣传文化事业  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营业税  增值税  财政部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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