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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以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为例
引用本文:宋敏,张海敏.也论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以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为例[J].集团经济研究,2007(24):360-361.
作者姓名:宋敏  张海敏
作者单位: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 邯郸学院法政系
摘    要:回顾物权法的诞生史,饱受争议的一大问题就是对不同财产权利是否应该平等保护,甚至引起所谓违宪之争.反对的观点认为:将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富人财产和穷人的财产平等保护必将损害公有制,加大贫富差距,引起社会不公.这种争议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财产关系的规范体系中是否确有公有财产、弱者财产特殊保护的问题存在?法律如何矫正事实上的不平等?本文试以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为例,分析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

关 键 词:民法  经济  法的关系  物权法  分析  平等保护原则  矫正  法律  存在  特殊保护  规范体系  财产关系  社会  贫富差距  公有制  损害  穷人  富人  私有财产  公有财产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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