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集团100%股权增值23.2亿元成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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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有兵,万里清,陈德敏,卢栎仁.江西中江集团100%股权增值23.2亿元成功转让[J].产权导刊,2015(11):6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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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有兵 万里清 陈德敏 卢栎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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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3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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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由四方股东出资设立,其中国有企业中江控股公司持股48.81%,国有事业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持股2.19%,民企大连一方集团持股34.43%,自然人持股14.57%,国有股权占总股本的51%。中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中江地产72.3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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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西 集团有限 国有股权 增值 公司持股 国有事业单位 中医药大学 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 股东出资 总股本 自然人 责任 四方 民企 控股 股份 地产 大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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