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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取消了哪些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收费项目?
摘    要:自2002年3月1日起,广东省的物价管理部门遵照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作出了取消对外出或外未务工人员收费的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有: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暂住人员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暂住人员管理费、流动就业跟踪服务费、外来(跨县、市)从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费、暂住人员城市配套服务费、城市增容费、外工综合管理费共8项原来的收费项目。哪些项目还要收费?尽管取消了不少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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