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和推进: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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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晖.选择和推进: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J].江西改革,2001(12):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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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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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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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国际金融业主要有两种基本经营模式:一种是全能型即混业经营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包括瑞士、奥地利等国家的商业银行;另一种就是分业型,以1999年之前的美国为代表,包括英国、日本等的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20世纪30年代——70年代末)被法律严格禁止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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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银行 混业经营模式 国际金融业 分业 推进 中国 业主 严格 时期 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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