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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和推进: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
作者姓名:龙晖
作者单位: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
摘    要:当今国际金融业主要有两种基本经营模式:一种是全能型即混业经营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包括瑞士、奥地利等国家的商业银行;另一种就是分业型,以1999年之前的美国为代表,包括英国、日本等的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20世纪30年代——70年代末)被法律严格禁止混业经营。

关 键 词:商业银行 混业经营模式 国际金融业 分业 推进 中国 业主 严格 时期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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