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简讯
摘    要:申报青岛名牌必须先培育从青岛市经贸委获悉,该市日前启动2007年青岛名牌培育计划申报工作。按照“先培育,后认定”的原则,申报青岛名牌必须先列入培育计划进行培育,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市发改局、企业发展局申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