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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
摘    要:财会〔2005〕14号2005年8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一)金融资产,指企业持有的现金、权益工具投资、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以及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如应收款项、贷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等。(二)金融负债,指企业向其他单位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以及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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