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主理财小组应“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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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也.村民主理财小组应“三化”[J].农村财务会计,2009(1):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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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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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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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协助农经管理机构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村集体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应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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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主理财小组 “三化” 村民代表会议 财务管理制度 村集体 报告工作 村民会议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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