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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缺位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青青.对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缺位的思考[J].云南金融,2011(6X):76-77.
作者姓名:陈青青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摘    要: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其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文章运用公共利益理论,分析了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我国民间金融监管存在法律缺位和监管主体缺位问题,我国民间金融的监管亟待完善。

关 键 词:民间金融  法律缺位  监管主体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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