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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前扣除相关性的探讨
作者姓名:祁金祥  刘志耕
作者单位: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
摘    要: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什么是"有关的支出",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但对于什么是"直接相关的支出"税法没有明确规定,这给税务部门和企业如何正确理解该规定带来了困难,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税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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