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该是全体成员参与的意志表达,具有共同的认同感和一致的行为规则,对外展现的是作为一类"特殊"经济组织的特征表达。而实践中,由于合作社内部市场势力的作用,章程往往"脱嵌"于合作社,成员更多地将它视为治理目标,而忽视它的手段作用。特别是在当今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差距较大,部分成员长期沉溺于依附情结,外部市场对于合作社内部市场巨大打压下,章程的工具价值被束之高阁;加之,与"墙下章程"的冲突,造成了合作社治理的内卷化,使章程自治能力的有效射程被大幅度削弱。面对以上出现的问题,通过增强合作社内部的自组织性,转变合作社管理理念,实现章程性质再造,进而形塑一个"知行合一"的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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