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准则解释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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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应唯.收入准则解释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二)[J].财务与会计,2021(12):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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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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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综合举例
下面以例子形式,说明合同是否存在的情形.
例1:甲公司为机器设备制造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其生产的机器设备,合同价款为100万元.机器设备的成本为7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机器设备运至乙公司办公场所且由乙公司签收,即表示乙公司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控制权(该机器设备易于安装调试).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支付8%的保证金8万元,并就剩余92%的价款与甲公司签订了不附追索权的长期融资协议,如果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可收回该机器设备,即使收回的机器设备不能涵盖所欠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乙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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