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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官辩护
引用本文:郭丽萍.为高官辩护[J].发展,2013(10):48-50.
作者姓名:郭丽萍
作者单位:《南都周刊》
摘    要: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案、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交通部原副部长郑光迪案、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原行长张恩照案、中石油原总经理陈同海案……在这些高官贪腐案背后,都站着一位为他们辩护的律师。他们要么受家属委托,要么受法律援助指派。他们为高官辩护,除了给他们带来许多同行无法企及的名气外,也让他们从一个特定的角度看到中国的司法现实。有着"中国刑辩第一人"之称的田文昌,也有着多数律师难以想象的烦恼",很多大案想拒绝但拒绝不了"。律师若想要认真地办,会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和风险。他们受人瞩目,也备受争议。作为刘志军的辩护律师,接这个案子的时候,钱列阳说,自己已经料到,今年会是他的挨骂年。业内,围绕律师的职业伦理,已经分化为挺钱和骂钱两种声音。骂钱的同行质疑,钱列阳没有真正地辩护,而是配合一个被"操纵"了的案子在表演;挺钱的声音则认为,在当下的司法环境里,他作为辩护人已经尽力。网络上,刘志军案判决结果出来当天,钱列阳在微博上收到网友这样的提问:您被称作御用大律师,您怎么看待为坏人辩护,怎么看待御用这个问题呢?他用5个字做了回答:历史的(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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