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据我们了解,一些乡(镇)对统筹费的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严重违反会计制度。有的使用单位没有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建帐入帐核算,而是“坐收坐支”,胡花滥支。1991年全县共提取民兵训练费17,600元,坐支11.514元,而且没有正式单据。二是帐目管理不善。有的统筹费使用单位虽然提取后入帐核算,但和本单位其它经费的收支混淆在一起,无法查清其收入使用是否合理合法。如县电影公司91-92年共提取“电影承租费”87,622元,没有单独记帐核算,分不清哪一笔是统筹支出,哪一笔是经费支出,给审计工作带来严重障碍。三是不合理开支严重。有的统筹费使用单位不按规定用途使用,造成违法违纪。某中学竟在统筹费中给校长报销其儿女自费入学委托费3,000元。四是随意提取,增加农民负担。有的使用单位不提预算,随着增提统筹费。清河镇武装部在县政府的限额指标这外又向农民多提取民兵训练费5,2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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