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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家政受伤应由谁赔偿
作者姓名:潘家永
摘    要:案例:潘某的朋友杨玲玲和她丈夫肖某因为感情不和,在结婚13年后,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肖某是18岁入伍的复员军人,有一笔85000元的复员费.他们双方为如何分割这笔复员费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肖某认为复员费是发放给他个人的。理应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而杨玲玲则说这笔复员费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也可以分割。请问,复员费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呢?

关 键 词:财产  夫妻  分割  案例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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