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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区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的成因及其对策
引用本文:周超.浅谈我区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的成因及其对策[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0(8).
作者姓名:周超
作者单位:农行广西区分行
摘    要:由于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偏松,我区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的发案率居高不下,而且增加的次数、金额很大。这种状况严重影响我区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一)成因1、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信用社原已制订了完整一套的会计出纳、信贷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问题在于不少信用社把实行“三性”与金融规章制度对立起来,经济犯罪分子利用信用社对各项规章制度不严的空子进行贪污犯罪活动,主要表现在:(1)信用社稽核工作薄弱。稽核是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有力工具。但是现在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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