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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法官”王兴民
引用本文:余建军,李栋.“爱民法官”王兴民[J].当代陕西,2011(3).
作者姓名:余建军  李栋
摘    要:2010年6月14日,47岁的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王兴民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王兴民在法院干了20多年,所办理的800余件案子件件都是铁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还坚持办完一件案子.他的事迹感动了许许多多的群众,被人们尊称为“办案迷”、“百姓法官”、“爱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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