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管理:"三权分离"与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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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原玉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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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科研处,太原,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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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城市土地管理体制“三权分离”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按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取得相应的土地收入。绝对地租归中央人民政府,级差地租(垄断地租)归地方人民政府,平均利润归城市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实行“三权分离”的城市土地管理体制,可以使城市土地所有权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进一步清晰,有利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人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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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土地 管理体制 “三权分离” 收益分配 |
文章编号: | 1004-972X(2005)01-0021-03 |
修稿时间: | 200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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