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环境责任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基于组织合法性理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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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儒昞,王海滨.国有企业环境责任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基于组织合法性理论视角[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7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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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儒昞 王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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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湛江师范学院商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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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国有企业频频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国有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深刻反思。国有企业环境责任的缺失不但影响自身形象,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不利于我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的实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一种手段可以监督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促进企业更好地承担环境责任。正是基于这一视角,运用组织合法性理论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必然性,指出目前国有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讨进一步改进国有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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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环境责任 合法性理论 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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