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华之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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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琳.田文华之殇[J].煤炭经济研究,200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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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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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2月31日,田文华等四名河北省三鹿集团的高管站在了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公诉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田文华等提起了刑事诉讼。此时此刻的田文华并不知道在这之前的12月25日,石家庄中院向三鹿集团送达了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这意味着田文华曾为之付出无数心血,并曾给她带来巨大荣誉的三鹿集团已经进入了法定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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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田文华 销售伪劣产品罪 中级人民法院 三鹿集团 石家庄市 民事裁定书 公诉机关 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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