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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资委国有产权转让设定八大“禁区” 日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明确规定了国有产权转让中的八大“禁区”。 这八大“禁区”是: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的;越权擅自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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