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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被害人保护为中心的修复性司法
作者姓名:范晓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    要:修复性司法是上世纪7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新兴司法理念,重在修复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而被害人保护更是修复性司法的中心所在。被害人角色被遗忘的现状客观上要求以被害人保护为中心的修复性司法制度的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和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连理和完善就成了题中之义。

关 键 词:被害人补偿制度  司法理念  复性  保护  刑事和解制度  70年代  司法制度  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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