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央企业无违纪活动 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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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谷越.开展中央企业无违纪活动 强化财政监督职能[J].财政,1991(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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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谷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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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吉林省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为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屡查屡犯的问题,在完善财政驻厂员监督管理包点责任制的基础上,在中央企业中广泛开展争创无纪的竞赛活动,收到了大面积大幅度减少违纪的效果。1990年重点检查的197户中央企业,共查出违纪金额335万元,违纪金额比上年下降65%,其中有61户无违纪,占31%,实行驻厂员监督管理包点责任制41户企业中,有27户无违纪,占75%,还有一些企业或系统虽未列入财务大检查重点范围,但已提出进行无违纪验收的申请。争创无违纪活动有效地堵塞了“跑、冒、滴、漏”,去年重点帮助的130户在吉中央企业增收节支29000万元。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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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吉林 中共企业 财政监督 约束机制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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