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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省道207线自贡富顺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摘    要:经研究,现将省道207线泸州至自贡富顺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省道207线泸州至自贡全长53.36公里,其中:富顺段长35.98公里,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2]99号文批复,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立项,并纳入自贡市政府还贷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川交公路2004]189号)实施。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2122001]267号文核定的212程投资为7943万元,其中:无偿投入3320万元(国债18007Y元,二级路网补助1520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4623万元。该项目现已交212验收,经审查,同意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偿还银行贷款。

关 键 词: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物价局  车辆通行费  交通厅  自贡  批复  收取  路试  线  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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